XX省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9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我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重点宣传内容:党的XX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和工作职能,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三、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一)总体安排
1.收听收看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在全国评选2022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届时,请各地各部门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终端系统收听收看。
2.各地各部门自行安排线上宪法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根据重点活动安排,积极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宣传活动有声势、组织有力度、开展有亮点。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网上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二)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传活动。各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法律九进”牵头部门负责,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州党委政府。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州党委政府。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各市州党委政府。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各市州党委政府。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州党委政府。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省军区党委、武警XX总队党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市州党委政府。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党委政府。
8.组织开展宪法进家庭主题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省妇联,各市州党委政府。
9.组织开展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司法厅,各市州党委政府。
10.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公益普法短信。
全文共3493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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