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区财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新发展目标,落实新发展要求,着力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互促共进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强化融合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处理好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不断强化培育要融合意识,确保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得住。党组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组书记“不松手”、党组成员“不甩手”、科室负责人“不缩手”,在履行“一岗双责”中自觉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一盘棋”。紧扣财政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机关党建必须为财政业务工作服务,财政业务工作必须依靠机关党建提供正确的方向和组织保障,两者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二是注重考核激励,健全融合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助融合的机制,将党建“软指标”转变为“硬杠杠”,确保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得久。将党建考核结果和业务工作以各占50%的比重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党建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相同步。考核指标以基层党组织五星党支部建设为主线,根据各项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支部、科室、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内评选表彰、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违反作风效能被上级通报的一票否决,将机关党建考核压力传导到每一个支部。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搭建强融合平台。坚持服务发展、培植财源与组织收入、提高质量“两手抓”“两手硬”,明确推进措施,切实将财政增收建立在财源基础壮大和税收持续增长之上,将收入指标分解细化到每季每月,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导调度。

二、强化资源统筹,推动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支出

一是拓源挖潜,财政收入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培育壮大财源,提高统筹能力,聚力强征管、调研促提升、争资添动能、盘活提效益方面使财政收入稳中向好、稳中提质。针对重点税源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问题,通过定期组织税务、自规等部门召开联动机制会议;通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款全面梳理、分析对比,进一步明确征缴重点,确保及时足额入库;紧盯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导向,抢抓“窗口期”,在关键短板领域精准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管理和统筹力度,累计盘活存量资金X元。二是强化财政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科学统筹财政资源,精准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对预算进行硬约束、管理强绩效、支出抓进度,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等强有力举措,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加快推进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全流程体系建设,试点开展林业、教育项目等资金绩效事前评估,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将支出进度任务细化分解至单位、股室,严格限时办结、督查问责等制度落实,确保从项目储备、用款指标下达再到资金支付清算,各个环节均以最短时限审核办结。三是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能。健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思想嵌入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全过程,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力推进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结果运用,绩效管理的关键在于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质量实质性挂钩,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作用,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三、坚持底线思维,推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管。充分依托监测平台逐月开展债券资金动态监控,着重跟踪重大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和支出的规范性,形成监控月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地方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及时发现新增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存在专项债券资金沉淀等问题,强化深挖细研,形成并上报优化地方专项债券管理的工作建议。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高标准摸查化解地方融资风险。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紧紧围绕资金和项目运作两个流向,从申报立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效益评估、政府责任等各个节点,确保对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无死角监管。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以及国有企业偿债能力情况,针对属地部分国有企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等风险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提示风险并提出建议,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向地方财政风险转化,切实推动化解部分国有企业偿债风险。三是坚持系统观念,高效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持续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对地方国有企业违规举债的立体监管机制,提升联合监管效能。一方面,做好与地方财政、国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规范债务管理对策的联合研究,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化解存量债务,密切跟踪和监控债务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债务化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监管协作,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夯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基础。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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