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XX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持久深入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XX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X〔2021〕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以“全健康”理念为引领,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XX、健康XX等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XX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XX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着眼XX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推动全县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促进卫生城镇覆盖持续提升;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以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传统文化优势,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民心,形成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全面提升主城区环境净化水平。严格按照规范化作业标准,推行精细化作业、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增购机械作业车辆,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延伸保洁作业范围,将作业范围向支路街巷、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河道、各类广场、专用停车场、农贸市场、花坛绿地延伸,消除保洁盲区,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和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95%以上;按照“抓两头、控途中”的要求,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面加大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力度;定期清洗垃圾箱、果皮箱、路灯、景观等设施,加强公厕管理,保证公厕内清洁卫生。及时疏通淤堵道路雨、污水管道,及时更换破损丢失的雨箅、雨(污)水井盖,及时修补破损的车行道和人行道;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牵头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县水务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2.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农村地区由“清脏”向“治乱”转变,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组织广大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整治,聚焦“村边、路边、河(沟)边、田(地)边、屋边”脏乱差臭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进出村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河道、田间地头等区域垃圾死角进行排查清理;规范柴草堆放、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等,清理私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管控;由“清脏”向“美化”转变,已经实现干净整洁的村庄,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提高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水平,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升级版,努力实现“农村美”的目标;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充分利用好重大节庆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县双联双扶单位、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要组织发动群众,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清扫整治房前屋后、通村公路、村庄巷道以及村庄周边的河道、小溪、山塘水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治常态化,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政事务中心)

3.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坚持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结合,开展农村容貌整治,大力实施村庄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工程”,加强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凸显乡村韵味,彰显乡村价值。推动县城和农村两大区域实现环境卫生整治全覆盖,城乡环境净化美化双提升,打造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助力XX自贸港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

4.加强车站、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大对公路、河道沿线、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5.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以“美丽XX百镇千村”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三清两改一建”(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畜禽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厕所、改造村庄道路、建立长效机制)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以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6.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严格落实我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各相关部门按照《XX县各镇、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积极履行环保责任,严厉打击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槟榔加工等违法排污企业,努力提高我县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7.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监管

8.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污物(水)处置和消毒等设施;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9.督促市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建立奖惩制度,解决好市场及其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乱停放、排水不畅、过道与摊内卫生差、保洁不落实、公厕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10.进一步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制作作坊及流动摊贩等食品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对食品经营户实行建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熟食摊点落实“三防”设施、“明厨亮灶”要求,做到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

(三)加快垃圾治理

11.贯彻落实《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满足全县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到2025年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2.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引导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3.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XX省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善“农户零散收集、乡镇集中储运、企业回收处置”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不断推进农民交售、网点回收、企业资源化利用三个环节有效衔接;支持秸秆“五料化”利用企业对我县农作物秸秆开展收集、储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实现农膜回收率达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持续推进“三改两分”(改人工干清类为自动化干清类,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采取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等措施),以畜禽粪污沼气化和有机肥利用为重点,加快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改造升级,规模化养殖场环保设施配套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供销合作联社,各镇人民政府)

14.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15.强化水资源保护,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因地制宜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

16.根据城市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加强自来水厂和供水厂改造建设,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全过程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实现城镇公共供水全面普及,供水能力协调发展,供水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进一步提高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率。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档案。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强化城市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提高供水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五)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

18.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

19.加快水环境敏感区域和流域周边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重点镇项目建设,指导重点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资源化利用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

20.强化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创新监管方式,研究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方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

21.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参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X〔2021〕X号),完善我县配套制度,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建、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按照村庄类型,坚持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六)全面推进厕所革命

22.持续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和化粪池防渗漏改造工作。完成已建成户厕验收整改,确保建设质量,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推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据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五年计划开展防渗漏改造。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改造经费足额到位。(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县改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推进农村公厕建设。依据农村公厕建设改造计划,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稳步推进所有行政村和美丽乡村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进一步完善维护管理机制,做到有管理人员、有管理经费、有管理制度、有操作规范,确保已建成的农村公厕得到有效管理,能够真正为民所用。(牵头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改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巩固完善农村厕所粪污清掏服务体系。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农户自主清掏、专业机构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就地利用”为主要模式的厕所粪污清掏及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农户购买小型潜水电泵,可按照不超过50%(200元及以下),最高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有机肥企业、沼气处理企业等购置的清掏设备和运输工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名录,给予简易堆(沤)农家肥发酵剂补助。实施14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提升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25.推进学校厕所、旅游厕所和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升级改造,开展整洁行动,全方位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县市政事务中心、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

26.根据季节消长变化特点和卫生防病要求,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鼠、蚊、蝇、蟑等)防制措施,消除孳生环境,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每年夏秋季,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防蚊灭蚊”爱国卫生百日专项行动,防止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牵头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7.健全监测网络,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做好风险研判,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牵头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

28.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队伍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化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强化监管,规范服务,提升防制效果。(牵头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八)培养文明卫生行为习惯

29.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季节性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践行健康强国理念。(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0.推广禁止随地吐痰(吐槟榔汁)、正确规范洗手方法、保持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看病网上预约等良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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