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优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经验材料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针对乡镇执法力量不强、权责不清、运行不畅、保障不够等问题,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求解思维,聚焦“人、事、制、物”四个方面,从县域层面统筹破解乡镇综合执法难点堵点问题。
一、聚焦“人”,统一执法队伍配备
针对乡镇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采取“培养式选配+专业化派驻”办法,统一标准配强配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
一方面,制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乡镇符合条件人员应训尽训、应考尽考,140名乡镇干部获取执法资格。在此基础上,明确每个乡镇至少有4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列入执法队编制。
一方面,结合机构调整、职能整合和人事转隶,明确林业、水利、农业、住建等业务中心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站所全部人员入队,赋权、委托的县级部门至少派驻1名执法人员入队,保证每个乡镇执法人员达到20人以上,打造了一支数量充足、全科专业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
二、聚焦“事”,统一执法权责界定
针对乡镇执法权责不清,县级部门不想放、放不下,乡镇不想接、接不住的问题,通过法定确责、审定确责、协定确责3种方式,统一明确乡镇执法权责事项。
一是法定性事项依法下放,对于法定应由乡镇承担的执法事项,采取集中梳理、清单确责等办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和执法权限,做到职责明确。
二是委托性事项审核下放,全面梳理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的执法事项,以“三高两易”(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为标准,经过合法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合理下放。
三是赋予性事项协商下放,对于其他可放可不放的执法事项,总体考虑乡镇现实需求,采取执法部门列单、乡镇点单的方式,由乡镇自主选择有需要、能承接的执法事项,实行差异化赋权下放。通过以上方式,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共梳理法定执法事项9类90项、委托执法事项202项、赋权执法事项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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