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3年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相关事项的通知》(*环函〔*〕*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号)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开展了*年本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了抽查事项完成覆盖*%。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年起,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函〔*〕*号),开始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通过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的“*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开展任务派发,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检查录入等工作。

*年*月*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建设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集成“信用评价”“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综合分析”“实战练兵”“稽查管理”等工作模块,基本实现所有数据归集的“智慧监管”,并同步更新完成“两库一单”,即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应用智慧监管系统“综合执法”模块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库和企业信息库,根据检查事项清单,通过系统(企业属性标记等相关信息)随机抽取企业,派发县区或直接随机派发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使用专用“环境执法”手机录入,既实现了检查保密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每季度执法检查情况在市局官方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年根据年初制定的《*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按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目前,已检查企业*家,发现各类问题*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起,罚款*余万元。

二、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联席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市*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双随机办〔*〕*号),涉及我局事项为:

牵头发起*个抽查事项,包括: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S)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的*个抽查事项的相关检查,牵头发起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个事项的相关检查,以及牵头发起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个事项的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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