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3篇)

[篇一]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17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定期评估完善。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17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2018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篇二]

为贯彻落实《**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竟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新区管发(2017)7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好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三季度对新区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行政审批局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立情况。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保行政审批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2017年12月1日,行政审批局颁发关于贯彻落实《**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在通知中,我局明确“谁起草、谁审查”的主体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审查主体,建立了规范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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