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直接关系着乡村全面振兴的进度和效益,对推动我国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
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硬骨头,民族地区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有了质的提升。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民族地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加快改善乡村整体面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实践情况看,民族地区在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存在一些难点和痛点,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是巩固脱贫成果任重道远。
对于民族地区来说,脱贫攻坚战打赢了,把这个阵地攻下来不容易,守得住巩固好也不容易。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公共服务短板突出等问题,脱贫基础比较脆弱,一旦出现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或其他风险,容易产生新的贫困,部分脱贫人口面临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二是农业农村发展仍不充分。一方面,民族地区自身承载力有限,要素配置效率较低。这具体体现在部分脱贫地区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一些贫困县城乡融合层次低,资金和劳动力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受阻。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不畅,具体体现在少数民族“流动的”或“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以及农地地块分散等抑制了规模种植的发展和市场主体进入农业的积极性。
三是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受制于区域治理问题,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体系尚不完善,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较为有限,其内生发展动力需要持续性激发。
总体上看,这些难点痛点问题,有的是民族地区存在的特有难题,有的是各地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此,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筹把握、协调推进,切实加快推动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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