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加强和规范乡村民宿行业管理,提升乡村民宿服务品质,促进全域旅游进一步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根据文旅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相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深入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聚焦乡村“五个振兴”总要求,持续实施“革命老区、毛尖、生态环境”三大品牌战略,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的推动融合优势,为城乡居民提供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旅游体验,以乡村民宿为重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村生活、生产与生态的深度融合,促进农民增收。
二、建设内容
(一)统筹规划布局。按照“茶区变景区、茶园变游园、茶人变茶师、茶山变金山、茶旅助康养、茶乡奔小康”的发展思路,努力构建村落有民宿点、乡镇有民宿群、全区有民宿带的民宿发展新格局,着力打造浉河区“看红看绿看蓝天,品山品水品毛尖”的四大民宿板块:“毛尖源地”生态茶乡民宿板块;“淮上明珠”康养度假民宿板块;“百果花乡”现代农业民宿板块;“星星之火”红色文化民宿板块。在现有省精品民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民宿项目建设,进一步壮大乡村民宿产业规模。力争到2025年,全区乡村民宿达100家以上,其中丙级及以上旅游民宿达30家以上。
(二)突出示范带动。以乡镇打造特色乡村民宿点为抓手,依据现有村落、农庄、茶坊、农家乐的不同风格,深入挖掘茶文化、红色文化和豫南民俗文化,对具各发展条件的乡村民宿进行全方位提升,点状布局一批精品民宿。乡村民宿设计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注重淳朴民风的保持和发扬,室内摆设和室外装饰体现地方风情,整体建筑体现农本、生态,与自然景观浑然一体、和谐相融,做到人居环境、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努力打造“一区一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宿一景”的民宿经济。
(三)创新经营模式。多渠道进行招才引智,吸引更多知名民宿专家、品牌民宿运营商及旅游投资公司,做好乡村民宿的规划设计和管理运营工作。扶持有条件的农户通过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城镇有意愿的组织和个人通过下乡租赁民房开办乡村民宿;鼓励通过注册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组建农家乐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积极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型、“公司+农户”型、“合作社+农户”型等乡村民宿发展模式。
(四)细化管理标准。严格把控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乡村民宿从业人员应掌握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须持有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及健康合格证明;餐饮场所、卫生间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环保标准要求,有完善的给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制订和完善火灾、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安全巡查制度,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三、扶持政策
全文共2699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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