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验收工作方案

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验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wei、省zhengfu“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wei、省zhengfu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20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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