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各地要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各地要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党政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真正认清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坚决排除见好就收的想法。要增强责任感和敢于斗争精神,把扫黑除恶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一体贯彻落实,对于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善于斗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挖彻查各领域中的黑恶现象,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同时,扫黑除恶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打好组合拳,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肃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
加强行业整治,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源头治理是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能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各地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要健全线索摸排、举报、移送、督办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
要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同时,要加强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督导督办方式方法。最后,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和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体系,加强综合保障,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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