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XX市铁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全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确保我市铁路运行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路地协同,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难点的原则,以边整边查、边查边整的方式,利用3年时间,通过开展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道口平改立、公跨铁桥梁产权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铁路外部环境突出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治理,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断减少,不发生因铁路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引发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的事故,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整治范围

(一)普铁沿线。

湘桂线白山站至小平阳站沿线,来合线来宾站至合山站、合山站至柳花岭站沿线。

(二)整治区域。

普铁用地红线、普铁安全保护区内及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

三、整治内容

(一)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1.全面排查。20XX年6月30日前,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全面排查确认普速铁路(含湘桂线、来合线2条线路,以下同)隐患数量、类型,摸清底数,编码建库,分类制定整治计划并印发实施。(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林业局)

2.集中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分3个阶段完成湘桂线、来合线2条线路红线内外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第一阶段,20XX年8月31日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地区相关单位负责完成以上2条线路铁路用地和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铁路内部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第二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完成上述2条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危险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违法开采爆破、施工、取水、堆放、排放、轻漂浮物等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第三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完成上述2条线路违建违占、倒落侵限,树木种植、硬漂浮物、上跨并行、河道桥梁、私设人行过道、栅栏开口等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林业局、气象局)

3.检查验收。在隐患整治结束后,20XX年12月31日前,路地双方按照《普速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标准》(附件1),由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对接铁路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每处隐患均须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与铁路有关站段负责人共同核实验收,双方在《广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确认书》(附件2)上签字后方可销号,验收确认书归档备查。(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4.推进疑难问题及其他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治。20XX年底前要完成湘桂线、来合线铁路线路路外问题多发的重点路段线路封闭。2021年基本完成湘桂线、来合线铁路线路未封闭路段封闭,2022年全部完成120公里/小时以上普速铁路线路封闭。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消除非法道口、过道、地质灾害重点处所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

(二)推进道口平改立。

1.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加快推进市内3处铁路道口平改立建设,优先对隐患突出的道口实施平改立,20XX年完成1处以上,2021年基本完成,2022年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2.20XX年7月31日前对尚未完成平改立的干线繁忙道口,采取必要的技术监测手段和降速措施,有效防范道口事故。(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住建局、城管局,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公跨铁桥梁产权移交和公铁并行护栏移交。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做好市内公跨铁桥梁产权和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工作(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住建局、城管局)

(四)开展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

1.20XX年8月31日前,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属地工务段等部门,对辖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视情况采取工程整治、监测监控技术手段等措施,有效防控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

2.20XX年10月31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将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纳入监测预警系统,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互通共享,指导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治工作。

(五)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考核机制。20XX年8月15日前,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我市安全监管体系,与铁路监管部门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并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牵头单位:市应急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护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2.全面落实双段长工作责任制。20XX年8月15日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健全来宾市普速铁路的双段长工作机制和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来宾市普速铁路的双段长工作机制和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铁路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双段长责任制,设立双段长公示牌,公布双段长人员名单,明确双段长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双段长教育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双段长认真履行职责,并定期对双段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兴宾区人民政府、合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3.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沟通机制。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加强与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共享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监测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铁路灾害应急电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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