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xx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中的职能作用,县司法局决定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为民,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所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定司法所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统筹推进。聚焦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增强保障,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务求实效。着眼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当地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所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实现司法所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4年底,全县所有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模范司法所达到一定比例。

(二)年度目标

2022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根据《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调研摸底,梳理存在问题,明确工作举措,列出任务清单,夯实工作基础,全县60%的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

2023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攻坚克难、精准施策、逐项销号,完善制度机制、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县80%的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

2024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认真总结成果,及时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县100%的司法所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入行。

2.加强司法所党员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党员学习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狠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强化党员积分管理,严格按要求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与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利用集中授课、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视频、读书等活动形式,进行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每年组织司法所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4.健全组织机构。结合当地基层法治建设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及有关规定,优化和规范司法所设置,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加强县司法局各业务股(室)对司法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便利高效的工作机制。

5.充实人员力量。根据辖区面积、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开展工作需求,配备与司法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政法专项编,加强实名制管理,确保专编专用。配合机构编制部门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积极推进政法专项编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探索在司法所建立司法协理员队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6.配齐配强司法所所长。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员担任司法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出现空缺时应明确负责人,并及时调整到位。

7.提升能力素质。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位岗位准入规定,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优化年龄、知识结构。适应基层法治建设要求,逐步将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一线,力争2024年底每个司法所有1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采取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职业专业学历教育,参加法律、心理咨询等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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