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禁止载客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安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农村交通安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查处一批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目标,即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委宜传部副部长、县工信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经费保障,夯实乡镇政府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两站两员”(即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建设,建立专兼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公安局: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农村派出所负责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照《安全生产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内部通行的行为,提诸县人民政府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的亡人事故进行调查追责。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依法查处农用车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严查重处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的行为。负贵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建设任务。
农业农村局:负责源头治理田间道路作业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田间道路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车辆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农业机械车辆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住建局:负责源头治理城区园林绿化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
林业局:负责源头治理荒山绿化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
工信局:负责源头治理农贸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四、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持续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在农村地区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
2.迅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季节性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名发时段、路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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