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X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二、应急响应程序

(一)发生发热等症状病例

当工作人员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C)咳嗽等症状时,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出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所在处室负责人和装备财务保障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南通市防控领导小组,同时做好人员情况登记。

2.送医就诊:按照南通市防控领导小组指示,安排出现异常症状人员就诊,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就诊人员诊治情况。

3.轨迹排摸:全面摸排就诊人员在单位的活动轨迹,掌握其密切接触群体,逐人登记备案。

4.隔离防护:就诊人员没有确诊前,对其进行情况跟踪。对就诊人员密切接触群体实行居家观察,并与其所在社区做好信息对接。对相关人员体温检测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对就诊人员工作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5.环境消杀:对就诊人员所在工作范围、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对消杀情况进行登记。

(二)发生确诊病例

当就诊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疫情报告:装备财务保障处将患者确诊信息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同时报南通市防控领导小组。

2.人员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将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按规定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隔离防护:对其他非密切接触者要开展体温检测,做好身体观察、情况跟踪。对确诊人员接触过的办公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出入。

4.环境消杀:对确诊人员所在工作范围、活动区域再次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对消杀情况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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