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XX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切实有效开展律师律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据《遵义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司法部、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县律师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律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三、治理重点

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参加专项治理的对象是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兼职律师。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21年3月初至4月中旬完成)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联合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对开展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以及动员会精神,上级关于在律师行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突出理论指导,强化理论武装,吃透精神要义,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3月17日前完成)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本所律师动员会,学习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的重点内容、工作开展的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要求等,压实律所主任责任,激发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治理活动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3月17日前完成)

3.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要结合党史教育、律所律师年度考核培训,通过培训班、辅导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涉及律所律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为治理工作筑牢思想基础。律所党组织负责人要讲1次专题党课,每名律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提交1篇以上学习心得或分享1次学习体会。学习资料目录见附件9。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处罚处分的律师,以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称职”的律师负责人、律师要进行重点培训。(4月中旬完成)

4.开展警示教育。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编发专项治理重点问题典型案例,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深刻汲取教育、心存戒惧敬畏、不碰底线红线。组织全体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文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立足本所实际,为本所律师讲1次职业道德专题课。(贯穿活动全程)

5.宣传典型示范。县司法局、各律师所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注重选树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依法执业、无私奉献的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激励广大律师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贯穿活动全过程)

(二)自查核查阶段(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在抓好思想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标对表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核查,具体工作如下:

1.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讲解政策,动员律所和律师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4月15日前完成)

(1)领导带头。谈话全覆盖。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律所党组织负责人、律所主任谈心谈话,谈话对象覆盖所有律所。

(2)统筹安排。谈话工作要统筹安排,有序进行。谈话前应事先制定谈话方案、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时重点讲清开展专治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治理的内容、如何开展治理等。

(3)律所负责。律所主任(主要负责人)、律所党组织负责人要与本所所有律师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工作由本律师事务所统筹安排。律所的谈话要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名册由律所报县局备案。

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局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标对表律师行业专项治理的内容深入自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律所或律师经过自查,无论是否存在问题都需要填写自查清单(附件5、附件6),经律所汇总,律所党组织审议后形成问题清单(附件1),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梳理汇总后报市司法局。自查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1)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重点查找以下问题: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

(2)违法违规执业,重点查找以下问题: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恶意炒作,攻击、诋毁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3)深入开展联合排查。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的对接,掌握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等违法违纪线索和相关信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对接,联合排查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所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情况,以及律师近亲属在法院、检察院任职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9月)

1.系统梳理投诉举报。(贯穿治理全过程)

(1)广泛征集线索。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有关部门转交的材料等途径,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贯穿治理全程)投诉举报电话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2)分类处置。对收集到的线索要及时登记并分类处理,属于反映投诉举报律所律师的,作为问题线索及时转有管辖权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办理,属于其它部门管理的及时转交,不作为线索登记统计,但要注明去向。律师事务所收到的即时向县司法局提交,县司法局收到的和直接向本机关提交的涉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内容的问题线索每10天向市司法局报告1次。重大特殊线索不受此时限限制,随有随报,线索报送工作要注意保密。

(3)梳理既往投诉举报。县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事务所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律所、律师受投诉查处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对当事人不接受投诉查处结果反复投诉举报的重点调查。(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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