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制定并出台《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提出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凝聚大抓营商环境思想共识。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法规作为全市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每年至少专题学习研讨1次。4月底前,组织行政审批部门、窗口服务单位等开展“营商环境思想解放”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凝聚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
二、提升抓党建促优化营商环境质量。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引导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活动,每年为企业群众服务不少于12小时、6小时。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作为“星级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内容,每2年创建“星级模范机关”不少于100个。鼓励支持行政审批部门、窗口服务单位等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每年开展联建共建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两新组织“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活动,每年至少为联系企业解决不少于3个实际问题。深化园区产业链党建共同体建设,力争每年建设100个左右市级党建共同体链主企业示范点,带动形成集群优势,塑造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智慧党建”综合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
三、锻造大抓营商环境的过硬队伍。注重干部能力素质培养,每年专题培训营商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不少于2期。每年到营商环境重点职能部门或工作一线开展干部调研不少于1次,针对工作需要,精准设置公务员招录职位;每年选派不少于10名优秀干部到中央企业、省级机关和上海等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派不少于50名优秀干部到各级发改、工信、商务、投促、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职能部门实践锻炼;选派一批干部到驻外招商平台锻炼,通过“三年一考核一轮换”,激励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抓营商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全文共1946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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