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调研报告)

浅谈如何提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

(原创投稿)

一年以来,XX局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民主评议党员为抓手,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管理和监督效能,大力褒奖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切实提高了党员素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在总结近期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XX局就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专门了调研,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初,XX局各基层党支部普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规章制度为基本依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切实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党员素质,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筹划部署。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强调要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确保质量。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着重从评议对象、等次划分、评议内容和程序步骤等方面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明确指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从而保证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大力搞好宣传发动,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圆满顺利,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的“规定动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详细说明此项工作目的、意义和程序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采取电视电话会、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采取支委成员带头学与全体党员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抓好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理解,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端正态度,切实增强了参加评议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党支部为单位,就党员基础信息、隶属关系、现实表现、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违法违纪未处理等情况进行审核排查,并及时将排查工作结果记入党员档案,作为组织评定党员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程序步骤,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程序要求,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分析查找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措施。同时,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全体党员通过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照检查深化改革、脱贫攻坚战等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了党员评议。各党支部依据测评情况,结合党员日常表现,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评定意见,转告本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各单位党委(总支)进行备案。在不合格党员认定和处置上,能够严格遵循认定标准和处置原则,做到了客观准确认定、稳妥慎重处置,既保证了工作质量,又防止了问题发生。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XX局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达到了预期效果。一是进一步坚定信念,提纯党性。全体党员都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员所肩负的历史重任,促进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使广大党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了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心工作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在整个评议过程,每名党员都能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相互间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明自身存在不足的原因,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少数基层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民主评议党员无非就是“画个圈,打个钩”,没必要较真。有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事先对评议意义不讲清楚就开始评议,事后对评议情况的总结讲评敷衍应付,缺乏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批评制度不严肃。评议党员过程中,一些党员不能严肃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个人自评材料褒扬自我,问题不足蜻蜓点水。在党员互评环节,对其他同志评议不讲缺点讲优点,不讲问题讲成绩,尽量不得罪人,不搞僵关系,把评议工作庸俗化。同时,个别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能做到出于公心,而是以私人感情为标尺,对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同志,在测评时往往有意拔高,而与自己关系比较疏远的同志,则往往刻意贬低,评议工作实效未真实体现。

三是迁就照顾讲人情。对经评议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要经严格组织审批后,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并主动靠前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做好组织帮扶。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对于被评价为不合格党员的处理,一些基层党组织往往忽视党的组织制度的严肃性,缺乏较真碰硬的力度和勇气,要么冷处理暂时不处分,要么从轻发落降低处分标准。讲感情轻原则,对于不合格党员偏袒呵护,导致民主评议党员“评”的多,处理的少,有悖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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